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配偶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能与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在同一顺位继承其遗产。
夫妻间的继承权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消灭。夫妻间继承权的产生以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夫妻登记结婚后尚未同居或同居时间很短,配偶一方死亡的,其配偶继承权应依法承认。认定是事实婚姻的,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非法同居、或婚姻无效,当事人之间不产生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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