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1、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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