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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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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了拆迁住宅房屋的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提供等值房屋。被拆迁人享有完全产权,拆迁人应根据被拆迁人的要求进行房屋补偿。

法律分析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依据《拆迁装修赔偿》第二十九条规定:拆迁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拆迁人应当按照货币补偿方式结算的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提供价款相当的房屋给被拆迁人。房屋价款与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存在差价的,应当结算差价款。被拆迁人对补偿的房屋享有完全产权。住宅房屋拆迁属下列情况之一,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补偿:

(一)公有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使用人要求实行房屋补偿的;

(二)私有住宅房屋的被拆迁所有人要求实行房屋补偿的。

拓展延伸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定是什么?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进行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等拆迁项目。具体规定涉及拆迁补偿的计算方法、补偿标准的确定、补偿方式的选择等。补偿标准通常包括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位置、使用年限、市场价值等因素。根据不同情况,补偿可以包括货币补偿、安置房、就业安置等形式。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拆迁项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适用范围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根据《拆迁装修赔偿》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要求拆迁人按照货币补偿方式提供等值房屋给被拆迁人。补偿标准涉及房屋面积、位置、使用年限、市场价值等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房等形式。适用范围包括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等拆迁项目。需注意不同地区和项目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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