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派出所会定期抽查,对曾经吸毒者进行动态管控。对于有过吸毒史的人,派出所应该定期查看是否有反复。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
第七条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城市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履行社区戒毒协议;(二)根据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三)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日以上的,须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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