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出售时房管所要求我前夫签字合理吗

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出售时房管所要求我前夫签字合理吗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分析: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女方可以随意处置房产,无需征得前夫同意。但若该房产登记了男方名字的,因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处置房产前需征得男方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