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另一方不是一定需要承担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如果所欠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话,那么无论是否离婚,另一方都不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所欠债务是一方借款用于家用,则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该债务。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 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 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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