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伙人在其他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合伙财产变卖的,是属于侵占合伙财产的行为,应将合伙财产退还合伙企业,造成合伙人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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