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包括:1. 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提起诉讼或仲裁;2.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3. 债务人和债权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协商变更债务合同;4.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权;5. 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转移债务。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如下: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并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的,保证人对未经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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