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且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十三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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