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征地拆迁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2、加强征地拆迁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3、明确征地拆迁纠纷人民调解受理范围及工作程序。
4、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机制。当前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尤其是房价飞涨,通货膨胀与日俱增,建房的成本也在每年递增,而且征地开发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理所当然的也会水涨船高,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补偿的标准也应该跟上时代的步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征地拆迁的补偿价格往往低于应补偿标准,项目指挥部和拆迁人员为缓和这一矛盾,不得不通过明补和暗补相结合的方式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但乱开口子又导致征地拆迁秩序混乱,引发更多的矛盾。法律、宣传不力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不少干部一味的追求拆迁进度而弱化了法规与的宣传工作,群众因对法律及的理解不透,造成群众心里不踏实,从而对征地拆迁工作消极懈怠,甚至还有少数工作人员本身就不懂法律和,在与群众做工作时信口开河,胡乱表态,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指挥部属于临时性机构,为了推动阶段性工作而存在,一般随着工作的完结而自动解散。
管委会属于派出机构,一般为开发区、新区一类的管理机构,权责上大体相当于一级地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各级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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