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申请为其报销下列项目的费用:医疗费、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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