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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管道天然气居民冬季用气第一档规定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分析:

夏季(5月-10月):第一档管道天然气,用户月用气量为0-30(含)立方米时,收费3.5元/立方米;

冬季(11月-次年4月):第一档管道天然气,用户月用气量为0-40(含)立方米时,收费3.5元/立方米;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 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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