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是指当事人和直系血亲或者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形成的婚姻关系,具体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结婚;以及当事人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结婚;当事人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结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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