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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申请需要多少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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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人需要交纳500元的申请费用,并且要提交撤销申请书等材料。

相关法律规定

撤销商标费500元

收费依据:

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商标权的终止

商标权的终止也称注册商标的终止或注册商标的失效。

注册商标终止的原因有二:一是注销;二是撤销。

1、商标权因注销而终止

注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自动放弃使用注册商标而报请注销或期满不请求继续使用注册商标而被注销。

方式有:自动办理放弃商标权的登记手续而终止商标权;商标有效期和宽限期内,不提出续展申请的;其他原因,如商标权主体的缺失。

2、商标权因撤销而终止

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而受到的行政处理,是采取强制手段终止其商标权。

《商标法》第24条规定了导致撤销的理由: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但是,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而被商标局撤销的商标再申请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不受上述条文的限制。

二、什么是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撤销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这些规定的主旨是为了整合商标资源,把那些已经不使用的废弃商标清理出注册商标的队伍,为新商标的注册和使用铺平道路,并以此督促商标注册人及时、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防止商标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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