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战时拒绝服役罪的主要性质是什么

战时拒绝服役罪的主要性质是什么

来源:爱go旅游网

战时拒绝服役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犯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