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邻之间的土地纠纷怎么办
1、因土地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3、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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