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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离婚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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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一、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的权限

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根据委托人授权,享有一般授权的代理人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

(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

(4)申请执行;

(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二、代理合同是否终身有效

代理合同不是终身有效的:

1、当法定代理人终止时,代理人将终止,代理权将丧失,代理合同将无效;

2、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其代理权的行使是有时间的,在其签订的代理合同中一般规定是代理期限。

三、开庭原告不说话可以吗

不可以。审判员指定对原告的发问,必须回答,律师不能代为陈述。审理民事案件,先由员核实到庭当事人,宣布法庭纪律,报告主审法官可以开庭,法官宣布法庭调查,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法官提出归纳的案件争议焦点,原告提交证据、被告质证,被告提交证据、原告质证,法官可以分别向原被告提出问题,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原被告分别发表辩论意见,宣布法庭辩论结束进行最后陈述,宣布休庭,当事人查看庭审笔录签字。代理律师也可以代理原告说话。律师代理权限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一般代理,指在诉讼程序问题上的代理,如参加诉讼活动,调查、提供有关证据,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等等。特别授权代理指委托人通过特别授权委托律师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代理,如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上诉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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