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拍卖出现流拍的,可以再行拍卖,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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