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有吸毒史且屡教不改,另一方没有不适宜带小孩的情况,通过努力应该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一、什么情形下导致感情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姻中男方不给生活费,如何起诉?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三、分居多长时间最可以判离婚?
如果起诉到离婚,分居满2年,会支持离婚。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之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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