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供电公司委托物业代收电费的,只能在物业公司交,不能在网上交。
法律依据: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九条 专业经营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并按照约定支付手续费,但接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最终用户使用的计量器具显示计量值向其收取费用(未安装供热计量器具的除外),不得转嫁户外管线或者其他设施的损耗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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