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摔伤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若确认为工伤,用人单位应赔偿。工伤鉴定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和决定。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分析
一、建筑工地摔伤找什么部门投诉
建筑工地摔伤可以找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工地受伤若认定为工伤后,应当由用人单位赔偿而不赔偿的,可以找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工伤鉴定流程有哪些
工伤鉴定流程有如下:
1.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如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判断赔偿数额。
结语
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认定的工地摔伤应由用人单位赔偿。若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如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提起诉讼。此外,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等。随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数额。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尽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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