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章》第六十一条 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置,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二)对属于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置,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三)对不属于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对口头告知内容有异议或者不能当场判断的,应当书面告知,但因没有联系方法、身份不明等客观原因无法书面告知的除外。,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前款规章。,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章》第六十一条 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置,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
(二)对属于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置,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对不属于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对口头告知内容有异议或者不能当场判断的,应当书面告知,但因没有联系方法、身份不明等客观原因无法书面告知的除外。
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前款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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