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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刑事处罚是必须要认可公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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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刑事处罚,仍然属于已经构成犯罪,只是从轻处罚罢了。根据组织规定和惯例,构成犯罪,不能担任公职(敌我矛盾)。但这种情况,可以网开一面,那就要看他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如何决定了。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可以保留公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2.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累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吗

累犯依法要从重处罚 。但是否免予刑事处罚,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免予刑事处罚算累犯吗

不是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免予刑事处罚构成累犯吗

不算。免予刑事处罚就是没有罪,所以免予刑事处罚后再犯罪的,是不会构成累犯的,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免予刑事处罚还叫犯罪吗

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简言之,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

交通肇事罪不能免予刑事处罚吗

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是不能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除非犯罪嫌疑人死亡或案件超过法定追溯时效。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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