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抢注自己使用的商标的补救措施:
1、被注册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被注册商标经批准注册的,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被注册商标属于驰名商标的,申请撤销的时间没有限制;
3、被注册商标注册后长期未使用的,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申请撤销;
4、重新注册,商标不能与原商标相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只要产品质量好,注重宣传推广,就能获得好的销量。商标不必与商号相呼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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