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不得中断案件的侦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案情变化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后满十日前,执行机关应当通知原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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