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实有可能触犯刑律的犯罪存在,那么是不会撤案的,因为已经上升到公共安全的问题。如果只是一般的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又不损害除报案人以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报案人称双方已经调解等,是可以撤案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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