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为确保国旗的圣洁和完整,天安门广场上空的国旗基本上几天更换一面。每逢重大节日,必须更换新国旗。即使国旗不受损,悬挂的最长时间也不得超过1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五条 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二)中国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军事委员会,中国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三)外交部;
(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第六条 下列机构所在地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一)中国党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委员会;
(二)各部门;
(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四)地方各级;
(五)中国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六)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
(七)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
(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
(九)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
(十)驻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驻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
学校除寒假、暑假和休息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有条件的幼儿园参照学校的规定升挂国旗。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展览馆、体育馆、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在开放日升挂、悬挂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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