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男方不肯交出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了,户口在男方,户口本男方不给怎么办
1、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你原丈夫户口所在派出所的领导或者他们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2、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你原丈夫户口所在地乡镇反映情况;
3、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你原丈夫户口所在地县、市级信访局反映情况。
相关知识、离婚迁户口去哪办理
因为离婚迁户口属于一站式市内户口迁移条件,所以准备好离婚迁户口的证明材料,可直接到迁入地分局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离婚迁户口需要带什么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离婚迁户口流程有哪些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离婚了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父母不给户口本,不用自己补办,可凭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离婚手续。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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