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投资保险产品协议发生争议时,各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除此之外,还可以选择仲裁解决争议。在签署协议时,应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和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照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于缔结的合同或者有关物品的权属、或者财产损害之赔偿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仲裁请求和受仲裁事项。仲裁请求是当事人依法向仲裁庭提出的请求,受仲裁事项是当事人拟提交仲裁庭裁决的具体争议事项。”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寻求解决方法,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进行解决。因此,在投资保险产品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程序,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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