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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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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00元;妊娠4个月(含4个月)及以上引产、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600元;28周及以上(含28周)引产或死胎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同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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