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县管校聘谁提出来的?

县管校聘谁提出来的?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分析: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第一次提出“县管校聘”这个名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