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带着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单独去拿离婚证吗?这是不行的。办理离异手续,必须两人一起拿着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独证件照片几张,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机关办事大厅办理!需要双方签名按手印,以及询问你们子女抚养权问题,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是否达成协议,完后要求你们把离异协议手书到民政部门专门表格中,再签名和按手印在协议中。这才给你们办理离异手续。一个人去,是不会受理的。律师为您介绍诉讼离婚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准备结婚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结婚证原件丢失或在对方手中,凭本人身份证到最初结婚登记处所在区的档案局调取原始的结婚登记资料。2、审查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是否具备婚姻法规定的因为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一方有家庭暴力、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一方与他人同居或重婚、一方吸毒或屡教不改的,或有其它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一方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不能进行性生活的等等。3、审查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无证据或证据线索;比如存款的证据、固定财产的证据、股票证据、股权证据等,或上述证据的线索。4、选择起诉的;应在被告住所的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的不一致的,要在被告经常居住的起诉。特殊情况出外,比如外出打工、军人、出国、下落不明等等,要看具体情况选择起诉,在此不在一一列举。5、起诉之前最好咨询律师,以免诉讼过程被动,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有经济条件的最好聘请专业律师,凭请律师虽然会花费几千元,但会省去离婚当事人的很多麻烦,且在判决结果中会争取到更多利益,这一切都是在无形之中的,也是很可能的。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以上就是律师对您的问题做出的解答。您明白了吗?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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