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18岁以上可独立生活,但如无法独立生活,父母应给付抚养费。高中以下学历或失去劳动能力者也可被认定为不能自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可停止抚养费,如果子女16-18岁,能自主维持生活。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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