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适用法律规定。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个人生活用品等。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系列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男女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约定,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这些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个人财产也有明确的界定,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个人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九条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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