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犯罪中止处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犯罪中止处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来源:爱go旅游网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形态有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两种,其中完成形态包括犯罪既遂,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一、修正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区别

1,基本犯罪构成和修正犯罪构成是一对概念;标准犯罪构成和派生犯罪构成是一对概念。2,基本的犯罪构成,说白了就是“一个人的犯罪既遂。”而不涉及二人以上共同犯罪;不涉及该罪的未完成形态(预备,中止和未遂)。3,标准的犯罪构成,通俗理解成犯罪的一般情形。也就是说,大部分人、大部分情况下是怎么犯这个罪的。犯罪中没有出现加重或减轻的形态。举个例子:抢劫,这是标准构成;抢劫致人重伤、死亡,这就是派生构成(加重)。4,标准的犯罪构成+派生的犯罪构成=基本的犯罪构成。1.基本的犯罪构成,指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例如《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抢夺罪既遂又还回算中止吗

不属于犯罪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指什么?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所指的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指的是共同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