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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手续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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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婚登记手续的方式:第一步,需要共同到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第二步,经过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并询问情况之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当场予以登记。第三步,领取结婚证。

一、起诉离婚后想要结婚应该怎么办理

起诉离婚后,想要结婚的,应当携带以下证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书。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补办结婚证的材料是什么

补办结婚证携带以下材料去民政部门办理: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已经撕坏的结婚证;

4、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5、双方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补办结婚证需要下列手续:

1、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力结婚证的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4、埴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5、婚姻登记机关发放新的结婚证。

三、有孩子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有孩子离婚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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