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上海租赁合同、产证复印件、上海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总公司所在地外经委的批准设立分支的批文。
法律分析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
2、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6、董事会决议(签名);
7、上海租赁合同(由上海房屋所在地房屋租赁管理所盖“合同登记章”,场地用途为“商业办公”);
8、产证复印件(如单位房产加盖公章);
9、上海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人员(身份证),境外人员(护照)。彩照1张(1寸,2寸均可);
10、总公司所在地外经委的批准设立分支的批文。
拓展延伸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法律要求和申请程序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要求并完成一系列的申请程序。首先,外资企业需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提交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文件,包括企业章程、投资计划、股东资格证明等。其次,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需要提供外资企业的注册证明、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此外,还需办理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在申请过程中,外资企业还需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并接受审查和审批程序。总之,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法律要求和申请程序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结语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法律要求和申请程序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申请时需要准备相关文件,如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此外,还需要提供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租赁合同等文件。申请过程中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并接受审查和审批程序。确保遵守法律规定,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规或者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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