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有效的遗嘱应当符合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随时撤回或更改遗嘱。如果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视为对遗嘱内容的撤回。在存在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中,最后一份遗嘱是有效的。打印的遗嘱有法律效力,但必须满足见证人在场见证、签名和注明日期等条件。
法律分析
在遗嘱中存在多份内容相抵触的情况时,最后一份遗嘱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随时撤回或更改自己立的遗嘱。如果遗嘱人在立遗嘱后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一、改遗嘱需要告诉受益人吗
改遗嘱是否需要告诉受益人由遗嘱人自主决定,可以通知受益人,也可以不通知。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打印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打印的遗嘱有法律效力,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上应当有遗嘱人和见证人的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3、遗嘱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4、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正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遗嘱中存在多份内容相抵触的情况时,最后一份遗嘱是有效的。遗嘱人可以随时撤回或更改自己立的遗嘱,并且如果遗嘱人在立遗嘱后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被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至于改遗嘱是否需要告知受益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这由遗嘱人自主决定,可以通知受益人,也可以选择不通知。打印的遗嘱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包括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的签名注明日期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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