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人口,户口不在村里,没有补偿的,户口在村里有土地补偿和拆迁补偿加搬迁费,非农户只发给搬迁费。
一、安置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一)订立协议的主体。
(二)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三)补偿安置方式。
(四)货币补偿金额。
(五)搬迁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处理。
(八)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管辖
(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项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属于行政协议,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的协议。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怎么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二)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