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商业保险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经营行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为人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由国家财政支持。商业保险是自愿的,社会保险是强制的。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协商确定,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国家规定。社会保险由负最后责任,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对象和作用不同,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保障水平和立法范畴不同,管理制度不同。
法律分析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
1.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业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
2.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否建立保险关系完全由投保人自主决定: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劳动者,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
3.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被保险人有永久获得保障的权利。对保险财务负最后的责任,发生亏损由国家财政拨款弥补。
4.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对象,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给予物质帮助;商业保险是以个人或全体人民为对象,并根据其缴保费多少和事故发生的种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5.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并由此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实现权利义务基本对等;商业保险则主要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等价交换关系。
6.保障水平和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标准,商业保险则以投保所缴保费为标准;社会保险看重保障,商业保险看重“偿还”;社会保障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7.管理制度不同。社会保险由或地方集中领导,专业机构组织管理,属于行政领导;商业保险是自主经营的相对的经济实体,属于金融。
1、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伤残或者死亡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如果造成伤残则赔偿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3、如果死亡则还要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结语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商业保险是追求利润的经营行为,而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商业保险是自愿的,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协商确定,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国家规定。社会保险由负责最后责任,商业保险由个人缴费决定经济补偿。社会保险以劳动者及其家属为对象,商业保险以个人或全体人民为对象。社会保险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商业保险强调等价交换关系。社会保险以保障为重,商业保险以偿还为重。社会保险由管理,商业保险是经营的实体。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误工减少的收入、增加的生活费用、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和县级以上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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