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资本额应当不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时应当提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等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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