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当然属于建设用地,即集体建设用地,它是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只有农村集体居民才可享有,故在民法典中单列。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
一、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可以的,但有很多的限制买卖的条件,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已经得到本村的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最后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同一个村的村民;
3、受让人确实没有宅基地,申请符合宅基地规定的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必须与房屋一起转让。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二、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的确权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相对应的组织或农户个人是有使用权的,确权就是要明确其使用权。
集体土地的流转中,最前提和基础的就是产权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登记发证。只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土地才能合法流转。
三、农村宅基地征收有哪些证件
农村集体土地“三证”是指: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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