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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讼前共同债权期间的法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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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前的共同债权的争议点有:
1、夫妻一方婚前的债权;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名义债权;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借出的债权;
4、双方争夺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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