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取得专利权发布专利广告,属于侵权行为,对行为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十二条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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