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
1、可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书证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对不动产可依据产权证书或夫妻共同的还贷记录证明。
3、对于动产,可根据其获得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证明。
一、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如何分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的分割标准:
1、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原则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不允许分割的,双方另外约定的除外;
2、购房者结婚后,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可以双方协商或判决;
3、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房屋等不动产物权的产权认定以物权登记为准,就是说,房屋产权证上登记谁为权利人,谁就对该房屋产权享有所
(二)《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五)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
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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