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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异地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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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刑事案异地审理程序如下:基层人民认为情节严重、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审理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后,在审判期满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请求移送案件。中级人民应该从收到移送申请的那天起,十日里作出相应的裁定。中级人民不同意移送的,应当向基层人民发出不同意移送的裁定书,基层人民应当依法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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