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自然会审查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在审判,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财产状况拖延了庭审,甚至造成二次开庭,增加了自己的诉累,也影响了的办案效率。所以,到离婚,制作财产清单很有必要。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房产情况;2存款情况;3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4家具电器情况;5贵重物品情况;6车辆拥有情况;7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拥有情况;8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9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10以第三人名义持有但由夫妻出资的财产情况;11当事人双方婚前财产拥有情况;12其他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拥有情况;13双方有无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14双方有无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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