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开庭被告未出庭怎么办
如果开庭后被告不出庭的,要依据不出庭的原因有不同的处理结果:
(1)如果被告是有正当的原由不出庭的,例如被告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是可以中止案件审理的,等中止情形消失后再继续审理。
(2)如果是没有正当的理由不出庭审理案件的,会向被告送传票,要求被告人出庭审理案件。
(3)如果被告经传票后仍不出庭的,就会对被告进行拘传,经拘传后仍然不出庭审理的,就会作出缺席判决。
二、原告在开庭日不到庭怎么办?
1、原告在开庭日不到庭可能会被缺席判决,也有可能会被按照撤诉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原告起诉请求被受理后、宣判之前,可以提出撤诉请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已经被受理的纠纷案件,在通常情形下,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需要在开庭之日到庭,对于原告、或者是被告都不到庭,或者是只有一方当庭的情形,则需要依法作出撤诉判决、缺席判决等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