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意外死亡的,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就可以起诉要求其妻子还款。如果死者的妻子继承了遗产,那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其妻子在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
一、老公继承的房产,老婆有份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继承所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妻子有份,夫妻有平等处理权。但是。如果死者生前立有遗嘱,并且明确该房屋作为遗产只归丈夫一方所有的话,妻子就没有份了,该房屋就只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了。
二、老公死后我们的共同房产归谁
老公死后夫妻双方的的共同房产中属于当事人老公的那一份作为遗产,按照继承的原则进行继承妻子的那一份属于妻子所有。对于死者的那一份财产,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配偶,父母,子女均等继承。
三、妻子需要偿还丈夫遗留的什么债务
妻子需要偿还丈夫遗留的以下范围内的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4、妻子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丈夫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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