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需要承担与证据鉴定相关的费用。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从公共财政中支付鉴定费用:一是当事人经济困难,确实无力承担;二是有关鉴定意见对案件的裁判有重大影响,或者当事人申请的鉴定已经受到采纳,并被列入判决书的事实认定部分。此外,当事人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鉴定费用的,按照约定处理。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需要承担与证据鉴定相关的费用。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从公共财政中支付鉴定费用:一是当事人经济困难,确实无力承担;二是有关鉴定意见对案件的裁判有重大影响,或者当事人申请的鉴定已经受到采纳,并被列入判决书的事实认定部分。此外,当事人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鉴定费用的,按照约定处理。
拓展延伸
当事人承担还是公共财政?证据鉴定费用由谁来承担?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寻求解决行政争议。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证据鉴定费用。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鉴定人、违反规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回避。因此,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综上所述,当事人承担的证据鉴定费用并非完全由其承担,行政机关也有权处理的职责。
结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需要承担与证据鉴定相关的费用。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从公共财政中支付鉴定费用:一是当事人经济困难,确实无力承担;二是有关鉴定意见对案件的裁判有重大影响,或者当事人申请的鉴定已经受到采纳,并被列入判决书的事实认定部分。此外,当事人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鉴定费用的,按照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向鉴定机构交纳鉴定费用。”
2.《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不能按时、足额交纳鉴定费用的,鉴定人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视为放弃鉴定请求。”
3.《最高人民关于支付证据鉴定费用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因案件需要,向提出证据鉴定申请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本规定相关规定分别承担证据鉴定费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由哪一方承担鉴定费用。当事人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预先交纳鉴定费用;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均分鉴定费用的,由请求鉴定的当事人预先交纳鉴定费用;经鉴定确定责任方的,由责任方承担鉴定费用。”
经分析可得,证据鉴定费用的承担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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